李玄(?—?),别号含真,陕西西安府同州军籍[1]。明朝官员,同进士出身。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天启三年十二月,差浙江道御史林有台督理饷务,广东道御史李玄长芦巡盐(巡视长芦盐课御史)。五年十二月,吏科都给事中赵兴邦追论癸亥察典,以御史练国事为赵南星、张问达之党,挺击一案以御史李玄为王之采之党,红丸一案以御史王祚昌为孙慎行、王纪之党;又以御史霍锳荐杨涟、左光斗而参黄克缵、范济世,为党邪杨新期疏请开矿为酿祸。得旨:练国事、李玄、王祚昌、霍锳、杨新期五员虽各有本末,但议论既差,俱系邪党,不必分别,都著削籍为民,当差仍追夺诰命。崇祯元年八月,原任御史李玄补湖广道御史,巡按山东、直隶。三年二月,疏参山东巡抚王从义,四年五月,疏劾山西抚臣宋统殷抚晋以来,流寇之祸日甚一日。同年改浙江道御史。
参考
- ↑ 《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序齿录》
参考文献
- 《明实录》
- 《西安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