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布楚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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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布楚条约
《尼布楚条约》的拉丁文版本
条约类型边界条约
签署日1689年9月7日 (1689-09-07)
地点尼布楚(今 俄罗斯涅尔琴斯克)
失效日1858年5月28日 (1858-05-28)
谈判方伊凡五世
清朝康熙帝
签署者费奥多尔·戈洛温
 大清索额图佟国纲
缔约方俄罗斯沙皇国
 大清
语言拉丁文
俄文
满文

尼布楚条约》,俄方称《涅尔琴斯克条约》(俄语:Нерчинский договор),是清朝俄国于1689年签订的第一份边界条约,也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在国际法框架下签订的条约。签订条约的结果使清朝与俄罗斯分据了广大土地,并一度阻止了俄罗斯的东扩。

《尼布楚条约》是最早明确使用“中国”一词来指代清朝的条约,国体意义上的“中国”首次正式出现于具有现代外交条约文件上。条约中的“中国”指蒙古地区中国东北在内的整个清朝[1]。在当年中俄两国的谈判过程中,在尼布楚谈判中,国际法的一些原则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尊重和应用,对此有研究认为,《尼布楚条约》的谈判是国际法输入到中国的首次[2],但是此条约是否依照国际法原则,在学界尚有争议[3][4][5]

该条约的权威版本为拉丁文版本,另有俄文满文译本,但这些版本相差甚远。两个世纪以来未有正式的汉文文本[6],但界碑上同时以汉文、满文、俄文和拉丁文标识[7]

《尼布楚条约》在1858年5月28日(清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失效,取而代之的是《瑷珲条约》。

背景

1734年中国北部边界在尼布楚(位于俄方边界内)附近

从16世纪后期沙皇伊凡雷帝年代开始开始对西伯利亚远东地区殖民。1636年俄国人到达鄂霍次克海,征服了西伯利亚全境。这个地区成为了俄国人的殖民地

当俄国的势力接近中国时便发生了军事冲突。1652年(顺治九年)俄国人东入黑龙江,“驻防宁古塔(今黑龙江省海林县章京海色率所部击之,战于乌扎拉村”。这是中俄之间第一场战斗。1657年沙俄派正规军在尼布楚河石勒喀河合流处建立了雅克萨城与尼布楚城。之后中俄之间发生多次外交和军事上的冲突。1685年康熙帝于平定三藩之乱后派将军彭春于5月22日从瑷珲起兵5,000人,5月25日攻入雅克萨,雅克萨督军托尔布津在受降仪式上发誓不再返回雅克萨,在清军撤军后背弃誓言卷土重来,1686年清军再攻雅克萨并围城10个月。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尼布楚条约》正式签字,中俄双方达成和议,俄军撤出雅克萨,拆毁雅克萨城。

签定条约

两国在雅克萨地区发生军事冲突后于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俄罗斯全权代表陆军大将费奥多尔·戈洛温伯爵和清政府全权代表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国舅佟国纲尼布楚(现俄罗斯涅尔琴斯克)签定边界条约。

参与者

条约内容

  1. 黑龙江支流格尔必齐河外兴安岭直到海,岭南属于中国,岭北属于俄罗斯。西以额尔古纳河为界,南属中国,北属俄国,额尔古纳河南岸之黑里勒克河口诸房舍,应悉迁移于北岸;
  2. 雅克萨地方属于中国,拆毁雅克萨城,俄人迁回俄境。两国猎户人等不得擅自越境,否则捕拿问罪。十数人以上集体越境须报闻两国皇帝,依罪处以死刑;
  3. 此约订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罢论。自两国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后有逃亡者,各不收纳,并应械系遣还。
  4. 双方在对方国家的侨民“悉听如旧”。
  5. 两国人持有往来文票(护照)者,允许其边境贸易;
  6. 和好已定,两国永敦睦谊,自来边境一切争执永予废除,倘各严守约章,争端无自而起。

意义

根据条约,令俄国在百多年内失去了争夺黑龙江中下游广大地区(主要是外满洲)的机会,但与清朝建立了贸易关系。条约以外兴安岭额尔古纳河为界划分两国边界,但没有确定外兴安岭乌第河之间地区的归属。

最早的国际法条约之一

中俄谈判双方的人员组成具有国际性,俄方有俄罗斯人哥萨克人蒙古人波兰人,中方则有满人、蒙古人、汉人及欧洲传教士,从世界史角度​​看,《尼布楚条约》算是最早的具有现代条约水准的条约之一,条约文本经由耶稣会士传到欧洲。中俄两方的谈判过程颇为艰钜,双方时常强硬,也都有妥协,但所依据的谈判精神,是当时在欧洲才出现不久的国际法原则,而两名耶稣会士对此起予关键作用[8]

对“中国”一词的重塑

File:清圣祖实录(部分截图).png
清朝康熙帝为测绘东北地区,特详谕大学士哪些属于“中国地方”,以及以什么为界线

“中国”一词古已有之,该词在文献上最早起源于西周武王时期,或指一国的都城京师,或指处于一国中土的位置,也可泛指整个西周王朝统治的疆域而衍生华夷之别。以后因年代久远,记载互异,含义演变更大。从中国历史文献中,“中国”这一称谓大抵可以分辨出多种不同的含意,可指京师、帝王都城之地、代表中原文化的诸夏(周代王室所分封的诸国)列国全境的称呼、如春秋地。以上“中国”词义,基本上指地理政治文化意义。汉朝起则将天子统治地区皆称为“中国”[9]所以自汉朝开始,人们常常把正统下建立中原王朝称为“中国”。在华夷观念下,“中国”一词并不具体指代任何国家,而是一种尊号,如明朝万历年间遣使给日本丰臣秀吉正式诏书上的“中国”一词:“当兹盛际,咨尔丰臣平秀吉,崛起海邦,知尊中国”;但也不是绝对,如宋朝胡寅的上书:“自古中国盛强, 如汉武帝、唐太宗,其得志四夷”[10]即指代国家。此外,又有强调政权继承的含义,如三国时继承正统的,以及明太祖赐日本国书中有:“朕本中国之旧家,耻前王辱”。但也有异地外族相对辨认之用,如描述安息人为:“其俗人长大平正,似中国人而胡服”,描述新罗人为:“其言语名物,有似中国人”[11][12]。现代国体意义上的“中国”,直至1689年9月7日《中俄尼布楚界约》签订后才首次正式出现在国际法条约文件上[1]

《尼布楚条约》是中国第一次与欧洲国家按照国际法原则、以对等方式谈判达成的平等条约,该条约也被指是最早明确使用“中国”一词来指代清朝的国际法文件。条约中的“中国”指蒙古地区中国东北在内的整个清帝国[8]

《尼布楚条约》以拉丁文满文俄文为正式文本,当中拉丁文是基准。满文本中没有使用大清国(ᡩᠠᡳᠴᡳ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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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cing gurun)一词,而是使用汉语“中央之国”的直译(ᡩᡠᠯᡳᠮᠪᠠ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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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limbai gurun)。条约(拉丁和满文本)中还规定要使用拉丁文、俄文和“中文”(Dulimbai gurun i bithe)镌刻界碑,翌年碑成,一面是拉丁文俄文,另一面则有满、汉、蒙三种文字。另外,清方所指的“中文”不是单一文字,而是包括了三语的复数中文(ᡩᡠᠯᡳᠮᠪᠠ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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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limbai gurun -i bithe)[8][13][14]

美国新清史学派学者、哈佛大学汉学家及亚洲历史教授欧立德(Mark C. Elliott)表示,正是清朝将“中国”的定义从“中原地区”转变成“国家主权”的概念,康雍乾之后的中国,是被清朝皇帝、满人、汉人等其他族群共同认同并加以再造过的中国[15]

后续发展

1693年俄国派使节赴北京觐见要求通商,由于其使节行三跪九叩礼,康熙帝特准俄国在北京建俄馆,每3年可以派200人商队入京逗留80天,其他国家不得享受此待遇。1858年的《瑷珲条约》和1860年的《北京条约》重新划分了大部分东部边界,加上《尼布楚条约》原先划定的以额尔古纳河为界的部分,确立了俄国和中国的现代疆界。

评价

中国称该条约为“清朝做了让步的平等条约”,清朝割让贝加尔湖、尼布楚等地区,换来了边疆140年的和平。俄罗斯(包括苏联时期)则认为是不平等条约,声称俄罗斯在《瑷珲条约》中收复了在《尼布楚条约》中被中国人强占的失地。[16]

中方评价

闻一多在他的《七子之歌》中认为《尼布楚条约》是个不平等条约:“……吾国自《尼布楚条约》迄旅大之租让,先后丧失之土地,失养于祖国,受虐于异类,臆其悲哀之情,盖有甚于《邶风》之七子……”。1930年北平文化学社印行的《中国国耻地理》一书中也曾认为尼布楚条约为不平等条约。[17]中俄《尼布楚条约》承认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是中国领土,遏止了俄国继续向南扩张。清政府获得雅克萨之战胜利后,为了和平发展虽做出了一些让步,但该条约更主要是维护了中国领土主权完整。俄方通常认为尼布楚条约不利于俄国,对俄而言是不平等条约,而认为后来的《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是对俄真正平等的条约。清史专家戴逸说:“《尼布楚条约》保障了中国东北边境一百多年的安定和平,为清王朝后来平定西北、西南地区的叛乱提供了稳定富饶的大后方,对于清朝的发展和繁荣、康乾盛世局面的出现,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和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侯杨方指出,当时在尼布楚地区游牧的是蒙古布里亚特部落,他们在当时并不属于清朝,清朝也从未对当地实行过有效统治,否定了“清朝割让了领土给俄罗斯”的说法。他亦指出,条约签订时,喀尔喀蒙古也不属于清朝[18]

俄方评价

俄方认为俄国以失去大片领土的代价与清朝中国达成了和解,由于签署了《尼布楚条约》,导致从来不属于中国的阿穆尔河上游左岸和额尔古纳河右岸大片俄罗斯的土地被划归中国。俄罗斯远东考察家涅维尔斯科伊认为,被迫签署《尼布楚条约》,对俄国人而言是“悲惨的结局”[19]

其他评价

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说,“(《尼布楚条约》)是中国与欧洲一大国签订的第一份条约;由于中国代表团有耶稣会传教士任翻译人员,条约用拉丁语拟定。边界确立在沿阿穆尔河以北的外兴安岭一线上,所以,俄罗斯人不得不完全地从有争议的流域地区撤走”,“以后170年中,俄罗斯人一直遵守条约规定,停留在阿穆尔河流域以外的地区。”

参考文献

引用

  1. 1.0 1.1 吴志良〈十六世纪葡萄牙的中国观〉,《澳门研究》,第4期,1996年,第24-42页
  2. 李红云. 评田涛所著《国际法输入与晚清中国》. 《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 2004, 3 (4): 183. 
  3. 儒家文明与中韩传统关系 ,第279页,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
  4. 清华法治论衡 ,第334页,清华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9
  5. 新编中国法 ,第560页,朱国斌, 林来梵, 徐孟洲,City University of HK Press,2007-07-01
  6. *O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version of the treaty, see V. S. Frank, "The Territorial Terms of the Sino-Russian Treaty of Nerchinsk, 1689", The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 16, No. 3 (August 1947), 265–170. For the original texts of the treaties, see Michael Weiers ed., Die Verträge zwischen Russland und China, 1689-1881 (Bonn: Wehling, 1979).
  7. Journal of the Royal Central Asian Society, 281.
  8. 8.0 8.1 8.2 宋念申《清俄碰撞:欧亚相遇中重塑“中国”》澎湃研究所 ,2015-12-09
  9. 《汉书·沟洫志》:“中国川原以百数,莫著于四渎,而河为宗。”
  10. 《宋史卷四百三十五列传第一百九十四儒林五》
  11. 《史记卷一百二十三/大宛列传第六十三》:从安息绕海北陆到其国,人民相属,十里一亭,三十里一置。无盗贼。其俗人长大平正,似中国人而胡服,自云本中国一别也,常欲通使于中国,而安息图其利,不能得过。
  12. 《北史/列传/卷九十四列传第八十二/新罗》:“新罗者,其先本辰韩种也。地在高丽东南,居汉时乐浪地。辰韩亦曰秦韩。相传言秦世亡人避役来适,马韩割其东界居之,以秦人,故名之曰秦韩。其言语名物,有似中国人”
  13. *Zhao, Gang. Reinventing China: Imperial Qing Ideology and the Rise of Modern Chinese National Identity in the Early Twentieth Century 32 (Number 1). Sage Publications. 2006-01 [2014-05-23]. JSTOR 20062627. doi:10.1177/0097700405282349. 
  14. 缪昌武《大清国籍条例》与近代“中国”观念的重塑 《南京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
  15. Mark C. Elliott, "The Limits of Tartary: Manchuria in Imperial and National Geographies",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59, No. 3 (Aug., 2000), p. 638.
  16. 《关于中苏边界问题》,中文版第75-83页,113-114页。
  17. 第154页:额尔古纳河以西以及乌得河流域 康熙二十八年70方里系尼布楚条约所失地。
  18. 侯杨方《盛世启示录》,中国方正出版社,2011年,第180页
  19. 普罗霍罗夫《关于苏中边界问题》,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76-77页

来源

  • Невельской, Геннадий Иванович|Невельской Г. И, Подвиги русских морских офицеров на крайнем востоке России 1849—1855, ОГИЗ, Москва, 1947.(俄文)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