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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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對外保留牌子 國家航天局
國家原子能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國發〔1999〕25號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徽標

主要領導
部長 金壯龍
副部長(5) 張克儉王江平 辛國斌 徐曉蘭 張雲明
紀檢監察組長 葉民
其他黨組成員(2) 張建民(兼國家菸草專賣局局長)田玉龍
總工程師(2) 田玉龍趙志國
總經濟師 高東升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 國務院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 正部級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13號
 郵政編碼 100804
對外官網 www.miit.gov.cn
機構沿革
被接替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
成立時間 2008年3月
影像資料


位於北京的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樓,原為郵電部所在地,故掛有「人民郵電」字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英語: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縮寫MIIT),簡稱工業和信息化部[1],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工業信息產業組成部門

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負責擬訂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準,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工業和信息化部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但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工業和信息化部是在原信息產業部國防科工委的基礎上,於2008年3月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決議設立的。

沿革

工業和信息化部萬壽路機關(原電子工業部所在地)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菸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2][3][4]

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工業和信息化部職責的通知》(廳字〔2018〕80號),決定將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職責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月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將原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拆分為裝備工業一司、裝備工業二司[5]。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主要負責機械和汽車領域行業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二司主要負責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領域行業管理[6]

2020年8月31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19〕1063號)、《關於做好全面推開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工作的通知》(聯組辦〔2019〕2號),原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主管的中國互聯網協會中國無線電協會等38家行業協會(商會)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分離,依法直接登記、獨立運行,剝離行政職能,不再設置業務主管單位。取消對其的直接財政撥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發展[7][8]

職責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承擔下列職責:

  1. 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2. 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3.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通信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4. 負責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5. 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6. 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7.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8. 推進工業、通信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9. 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10. 統籌推進國家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11. 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依法監督管理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通信資源的分配管理及國際協調,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12. 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的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13. 承擔通信網絡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4. 開展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相關國際組織。
  15.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工業和信息化部派駐地方通信管理局主要職責有關事宜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12〕17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設置下列機構[9][10]

內設機構

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國家局

派出機構

直屬事業單位

直屬高等學校

直屬企業單位

主管社會團體

歷任領導

參考文獻

  1.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2. 華建敏.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08年3月11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國人大網. 2008-03-11. 
  3. 两会授权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國政府網. 2008-03-15. 
  4. v. 中國政府網. 2008-03-15. 
  5. 工業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许科敏等22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工信部任〔2020〕1号).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北京. [2020-03-11] (簡體中文(中國大陸)). 
  6. Summer. 工业和信息化部罗俊杰:加强国际合作,共谋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汽車總站網. 北京. [2020-03-11] (簡體中文(中國大陸)). 
  7.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國政府網. 北京. [2021-01-02] (簡體中文). 
  8. 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合工作組辦公室. 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 北京. [2021-01-02] (簡體中文). 
  9. 工业和信息化部机构职责. www.miit.gov.cn. [2016-06-28]. 
  10. 財政部辦公廳、中宣部文改辦. 财政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关于报送2018年中央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情况报告的通知(财办文〔2019〕26号)附件2:文化企业名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北京. [2020-08-26] (簡體中文). 
  11. 人事观察|工业和信息化部新增女高官 致公党徐晓兰任副部长. 財新網. [2021-07-14]. 
  12. 肖亚庆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 網易. 2020-07-31 [2020-07-31]. 

外部連結

參見

國務院組成部門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務院工業行業行政管理部門
2008年3月15日至今
現任
國務院機械工業行政主管部門
2008年3月15日至今
國務院冶金工業行政主管部門
2008年3月15日至今
國務院輕工業行政主管部門
2008年3月15日至今
國務院紡織工業行政主管部門
2008年3月15日至今
國務院化學工業行政主管部門
2008年3月15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
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
2008年3月15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國務院國防工業主管部門
2008年3月15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
國務院信息化推進與網絡信息安全協調部門
2008年3月15日至2014年8月26日
繼任: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務院《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主管部門
2008年3月15日至2018年9月13日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