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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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是古代中國輔助君主(含諸侯帝王等)的最高行政官員的非正式通稱,而非法制上的名稱。在各朝代的官制中其實是沒有這官名的,宰原為「罪人在屋下執事者」[1],後引申為宰制的意思。「宰」有控制、掌握之意。「目接物曰相」、「省視約相」[2],故相又有「交接扶助」之意。中國古代政權建立中央集權後正式稱謂有丞相相國尚書令中書令侍中同平章事等。今日時常稱君主立憲國家之內閣總理大臣首相,即得自「宰相」之名。

商朝時為貴族家中的管家,是管理家務和奴隸之官;周朝有執掌國政的太宰,也有掌貴族家務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亦管烹殺祭祀,實已為官的通稱。因古時祭祀為頭等大事,貴族當王後,變成王的首席副手。宰相聯稱,始見於《韓非子·顯學》,但只有遼代以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與職權廣狹則不同,而且名目繁多。唐朝宰相人數與名目最多,有三省長官的中書令侍中尚書左僕射尚書右僕射,還有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與(議、豫)朝政、參知政事、同掌機密等等。漢代丞相以一或二人為相,代的宰相以多人合議制為相,還有許多軍人節度使獲得宰相的頭銜,是為使相,但無實權。

有些朝代會設立左、右丞相(根據皇帝的方向),其地位根據不同朝代對「左尊」或「右尊」而不同。例如先秦時代文官尊左、武官尊右;在時期,以右丞相為主相、左丞相為副相;到隋唐兩宋為「左尊右卑」;元朝依蒙古人習俗也以右丞相高於左丞相;到明初則恢復以左丞相為正職、右丞相為副職。

沿革

宰相最早起源於春秋時期。最早見於《韓非子·顯學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戰國時期,宰相的職位在各個諸侯國都建立了起來。

秦朝時,宰相的正式官名為丞相漢朝與秦朝相仿,一般稱為丞相(金印緺綬,綬紫青色),只是如果稱為「相國」(金印綟綬,綬似綠似紫)的話,地位更高一些,並以御史大夫為副職。漢武帝時,起用了一批儒生當丞相,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而政務中心則轉到了內廷。宰相的職權逐漸轉移到了尚書台長官的手中。漢哀帝改丞相為大司徒東漢司徒司空太尉,號稱三公,共同執政,權臣則多稱「大司馬」。漢獻帝建安十三年(208年),復置丞相,由曹操擔任。

除了朝廷的宰相之外,由於漢朝採用封建郡縣並行制(也稱作郡國制),因此在地方層級上有許多封國(諸如中山國北海國趙國等),行政區地位相當於。雖然封國的君主為各諸侯,但只是傀儡,實質的長官,是皇帝派遣的「國相」,因此王國的國相,實際上相當於太守。此外,各郡國內還有許多縣侯的封國,侯國的國相,在品級上則相當於縣令縣長

魏晉時,丞相或相國多為權臣自命,成為了一種篡位奪權的手段。南北朝制度多變,皇帝所與議論政事或委以機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書監中書令尚書令侍中僕射或將軍。其位最尊、權最大者則為錄尚書事

隋朝時,隋文帝楊堅創立三省六部制,三省長官內史省內史令門下省納言尚書省尚書令合稱為宰相。唐改內史省為中書省,內史令為中書令,納言侍中唐高宗後,不置尚書令,以副職尚書左右僕射為尚書省長官,除中書省長官中書令和門下省長官侍中外,以他官加「同中書門下三品」者才是宰相;玄宗開元後,加銜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

宋朝尚書令中書令為虛置,以同平章事侍中為宰相正式官名,以參知政事為副,兩者同議政事,輪流知印、押班、奏事,合稱「宰執」。[3]漢朝唐朝天子待宰相之禮,逐漸降級,宋太祖廢「坐論」之禮,使宰相站立答話,其地位大降。元豐改制,恢復唐朝的三省制度,但三省長官虛設,以副職代之,設宰相二人,首相稱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次相稱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另設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為副相。政和時,改左僕射太宰兼門下侍郎,右僕射為少宰兼中書侍郎。靖康間復改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南宋建炎間,再改宰相官名為尚書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副相為參知政事乾道間又改為尚書左、右丞相,多兼樞密使,統領軍政。

大蒙古國仿效漢制,設立中書省為行政機關,耶律楚材窩闊台汗時期擔任中書令,位居中書丞相之上。元朝建立後續以中書省為政務中樞,主官中書令由皇太子兼領,不常設,下為中書右左丞相,為常設長官,再下為平章政事,副職為右左及參知政事,合稱「宰執」。各地設有行中書省作為朝廷的派出機構,長官為行省丞相。

初亦設中書省,長官為左右丞相,不設中書令。洪武十三年(1380年),太祖藉由胡惟庸案,罷中書省,廢丞相,由天子親決國政。宰相制度和三省制度遂廢。後皇帝以不勝庶政之繁,設正五品內閣大學士協理文書。後內閣職位漸重,但大學士有宰相之實,卻無宰相之名,權力受到一定限制,稱輔臣,居首者為首輔

沿明制,不設立真正的宰相職務。雍正時設軍機處內閣成為閒曹,沒有品階軍機大臣行宰相職責,但沒有獨立的行政權力。清朝習慣上稱授正一品殿閣大學士為拜相,但無正式宰相名份。清朝末年,清政府仿效日本改革政治制度,成立以總理大臣為首的責任內閣,取代大學士和軍機大臣。

在所有的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多,這是由於君主既需要宰相幫助辦理政事,又擔心宰相的權位過重,危及自身的權力。明清以後的大學士及軍機大臣雖有宰相職責,輔助皇帝,但實際上只是皇權的執行者,沒有獨立決策權力。雖有大學士和軍機大臣專權的情況發生,但他們的權力只是來自君主的信任,而非制度本身,相對下地位並不穩固。

與皇權的衝突

很少大有為的皇帝能長期忍受權力過大的相權。因此相權在中國歷史中不斷的被裁減。其中較顯著的變革有三個時期:

歷代稱謂表

中國的宰相在歷代王朝有不同的稱謂。下表是詳細參照。

朝代 宰相 內容
太宰冢宰阿衡
西周 太宰、冢宰、小宰
東周 太宰、冢宰、執政官、少宰
春秋 齊:上卿→左相、右相
晉:正卿
秦:左庶長、右庶長
楚:令尹
越:大夫
宋:左師、右師
戰國
秦:大良造→相國→左丞相、右丞相
楚:令尹

西漢
丞相/相國
太尉
御史大夫
丞相/相國—輔佐皇帝、總攬政務、統率百官
太尉—司掌軍事
御史大夫—統率御史(監察官)
三公
東漢 司徒
太尉
司空
丞相即司徒、御史大夫為司空所改稱
實權漸漸移至尚書,三公逐漸成為榮譽職
三公
尚書 皇帝個人秘書
三國 曹魏:
司空
司徒
太尉
大將軍

尚書令
尚書僕射

相國
蜀漢:
丞相

大將軍、錄尚書事
大司馬、錄尚書事

尚書令
東吳:
丞相

左丞相
右丞相
西晉 丞相 復置三公
錄尚書事 尚書之最高職位
尚書令尚書僕射
門下侍中
中書令
尚書先任者
皇帝側近之首,兼掌出納帝命
皇帝秘書官
東晉 錄尚書事

中書監
中書令

中書侍郎

侍中
尚書令
納言
內史令
為避隋太祖楊忠諱,侍中改納言,中書令改內史令 三省長官
尚書令/尚書左、右僕射
侍中
中書令
尚書省長官
門下省長官
中書省長官
尚書左、右僕射
侍中
中書令
或他官加
知政事
參知政事
參預朝政
專典機密
同中書門下三品
與中書門下同承受進止平章事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等稱號為宰相,名目之多為歷朝之冠,詳見唐朝宰相
由於太宗曾任尚書令,後不再任命此官,改以尚書左、右僕射為尚書省長官

貞觀之後,尚書左、右僕射不帶「同中書門下三品」者,不是真宰相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唐朝中葉之後,多以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六部尚書或侍郎為本官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

原尚書左、右僕射,中書令,侍中等官職成為勛戚元老或節度使的加官
節度使兼同平章事者非真宰相

五代十國 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參知政事

等稱謂

大多沿襲唐朝舊製,真宰相為「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形式

又有加延資庫使(唐武宗時設置,後梁沿置)、太清宮使(唐後期設置,為首相加銜,後唐復置)、弘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及集賢殿大學士等稱號區別首相、次相和其它宰相

/南唐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參知政事
等稱謂
同上

楊吳權臣徐溫徐知誥先後以大丞相、都督中外諸軍事等頭銜把持朝政,一如唐末朱溫篡位前以相國總百揆自稱,非常置

前蜀/後蜀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參知政事
等稱謂
同上
南漢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參知政事
等稱謂
同上
北宋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參知政事

一般設置兩名或三名宰相
雙相時首相兼領昭文館大學士及監修國史,次相兼集賢殿大學士
三相時以兼昭文館大學士者(即唐朝的弘文館)為首,兼監修國史者次之,兼集賢殿大學士者又次之
副相為參知政事
間或有一二權臣真除門下侍中一職,也為真宰相
不兼三館館職之同平章事或兼節度使之同平章事為虛銜,非宰相
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門下侍郎
中書侍郎
尚書左丞
尚書右丞
神宗元豐年間重校《唐六典》改革官制,廢除絕大多數沿襲晚唐五代的差遣職務,政府架構形式上回歸了唐朝的三省六部制,但原來的三省長官虛設

首相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次相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副相為門下侍郎、中書侍郎以及尚書左、右丞

太宰兼門下侍郎
少宰兼中書侍郎
徽宗時期蔡京曾以太師總領三省,稱為「公相」
太宰、少宰系原尚書左僕射、尚書右僕射改名
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欽宗登基後,恢復元豐改製後的舊稱
南宋 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建炎時三省正式並一,撤消中書、門下侍郎及尚書丞等銜,宰執官恢復「同平章事」「參知政事」銜
左丞相
右丞相
左、右丞相乾道時自左、右僕射改名
韓侂胄曾以「平章軍國事」一職把持朝政,位在丞相之上
「平章軍國重事」多以勛戚老臣為之,有實權者唯賈似道一人,位在丞相之上
北宰相府:
北府左宰相
北府右宰相
總知軍國事
知國事

南宰相府:
南府左宰相
南府右宰相
總知軍國事
知國事

中書令
中書省大丞相
中書省左丞相

尚書令
尚書省左僕射
尚書省右僕射
尚書令
尚書左丞相
尚書右丞相
平章政事
完顏亮執政時期裁撤中書門下二省,以尚書省為行政中樞
中書令
中書右丞相
中書左丞相
平章政事
門下省不置,尚書省不常置,以中書省為行政中樞,仿照蒙古風俗,男右女左,男尊女卑,右丞相較左丞相高。中書令為皇太子兼任,不常置
中書左丞相
中書右丞相
由於丞相胡惟庸被誅而廢止,省宰制度旋即結束,而後及至清末行憲,不再有真宰相之職
明清廢相後,皇帝躬覽庶政、自兼相權、親轄六部。大學士和軍機大臣等的職權與前朝宰相實有差距
中極殿大學士
(原華蓋殿)
建極殿大學士
(原謹身殿)
文華殿大學士
武英殿大學士
文淵閣大學士
東閣大學士

入閣預機務、參預機務、入閣辦事等稱號
原為皇帝顧問兼秘書,官階為正五品。後期權力擴大,實際上掌握部分宰相的職權,首席大學士習稱為「內閣首輔
議政大臣 議政王大臣會議成員
中和殿大學士
(乾隆年間廢)
保和殿大學士
文華殿大學士
武英殿大學士
文淵閣大學士
東閣大學士
體仁閣大學士
(乾隆年間增設)
協辦大學士
雍正之後,殿閣大學士均為正一品,地位僅次虛位三公,為名義上的文官之首,時人稱為「中堂」,

另設協辦大學士為從一品,為大學士之副

軍機大臣 雍正之後,以大學士,六部尚書、侍郎或親王兼充沒有品階的軍機大臣,入值軍機處,協助皇帝處理軍國機要事務

軍機處成立後,內閣名義上仍為溝通中外的政府總機關,實際上只負責處理一般性的公開事務。因此清朝大學士不兼任軍機大臣者,不被時人視為「真宰相」

內閣總理大臣 宣統三年仿日本立憲制度,預備立憲,裁撤舊內閣、軍機處等機構。不旋踵清亡

參考文獻

  1. 說文:「宰,罪(辠)人在屋下執事者,從宀、從辛。辛,罪也。」
  2. 《說文解字》相,省視也,從目木。《易》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
  3. 龔書鐸、劉德麟 主編. 《圖說宋朝》. 臺北: 鳳凰出版. 2007-06: p.15. ISBN 978-986-7151-55-1 (繁體中文(中國台灣)).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