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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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尚鹏
大明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
籍贯广东承宣布政使司广州府南海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少南,号惺庵
出生嘉靖三年(1524年)
逝世万历八年(1580年)
出身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癸丑科进士出身

庞尚鹏(1524年—1580年),少南惺庵广东南海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进士。万历年间官至福建巡抚

生平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登癸丑科进士,任江西乐平县知县,升监察御史巡按河南河南巡抚蔡汝楠想同他一起献上白鹿,被拒。嘉靖四十年(1561年)调任浙江巡按,总结实行十段锦法的经验,在浙江首先推行里甲均平法,后行一条鞭法隆庆初年(1567年)经理“九边”屯务,“凡诸色人等有能尽力垦种,悉免起科”[1]。同年九月,庞尚鹏上疏力攻武英殿大学士郭朴御史凌儒复言朴。最终致使郭朴致仕回籍。隆庆二年(1568年)庞尚鹏升任右佥都御史隆庆三年(1569年)十二月,河东巡盐郜永春劾尚鹏行事乘违。明神宗即位,御史计坤亨等上疏言尚鹏无罪。

万历四年(1576年)任福建巡抚,清廉自洁[2],《虚室行》诗云“细视瓶中久无粟,举火终朝待邻曲。长饥近午始一餐,敢望丰年收万斛。”以推行一条鞭法和清理整顿两淮盐法而闻名。一条鞭法成省定制[3]。后与胡守仁发生冲突,首辅张居正以重言谴责庞尚鹏。隔年罢官南归。家居期间,撰写《庞氏家训》,内有“务本业”、“禁奢靡”等六章,共计六十七条。万历八年(1580年)卒于家。天启年间,追惠敏杭州西湖葛岭建有庞公祠。

著作

著有《百可亭稿》、《奏议》、《殷鉴录》、《行边漫议》、《庞氏家训》等。

参考文献

  1. 庞尚鹏:《清理蓟镇屯田疏》,《明经世文编》卷358。
  2.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2年。
  3. 明《福州府志·官政志五·名宦(上)》(卷四十二):庞尚鹏 字少南,南海人。万历初,代殷从俭巡抚福建。尚鹏为御史按浙时,力言一条鞭之法,最可以均赋役,苏贫困,请下所司著为令,然未遍及也。入闽,甫下车,即毅然上疏行之,蠲军兴以来宿负五十余万。罢商税,减寺租,裁邮递,新学宫,至于桥梁道路,莫不修葺,而于民毫无苦也。初、尚鹏在浙有搏击声,及为巡抚,闽人惮其风采,墨吏至解甲绶去。而尚鹏更为宽大不扰,法令简便。逾年,以内台召,民遮道哭送,闻其卒也,为之罢市。与殷从俭并祀,岁时伏腊,尚呼为庞公福云。
官衔
前任:
刘尧诲
福建巡抚
万历年间上任
继任:
刘思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