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乐乐章工尺谱 | |
大清国歌 | |
作词 | 严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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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 | 1911年10月4日 |
废止 | 1912年2月12日 |
音乐试听 | |
巩金瓯 文件信息 |
中国国歌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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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 - 1912 1878 - 1896 1896 - 1906 1906 - 1911 1911 - 1912 | 清朝国歌 普天乐(半官方国歌) 李中堂乐(半官方国歌) 颂龙旗(半官方国歌) 巩金瓯(官方国歌) |
1912 - 1913 | 五族共和歌 |
1913 - 1915 | 卿云歌(第一次) |
1915 - 1921 1915 1916 - 1921 | 中华雄立宇宙间 原歌词 重新填词 |
1921 - 1928 | 卿云歌(第二次) |
1926 - 1930 | 国民革命歌 |
1930 - 1949 | 三民主义歌 |
1949 - 1949 - 1966 1966 - 1978 1978 - 1982 1982 - | 义勇军进行曲 原歌词 无歌词 重新填词 原歌词 |
注:义勇军进行曲的原歌词在1966年被事实上废止,正式场合不演唱歌词,直至1978年重新填词。1982年恢复原歌词。 | |
《国乐》,通称为《巩金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首法定的国歌,在1911年10月4日(清宣统三年八月十三,武昌起义前六日)由清政府正式颁布。
历史
清朝早期尚无现代的国家概念,因此未制定过国歌。大清驻英国公使曾纪泽在出使期间,看到西方国家在公共礼仪场合演奏国歌,于1883年10月20日谱写了大清帝国国歌草案《普天乐》并上报清廷,在此期间曾在一些外交场合作代国歌用,但最终未得到批准。
一度陆续有《李中堂乐》及《颂龙旗》等歌,作为清代半官方的国歌或代国歌。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大清帝国陆军部成立,谱制了一首陆军军歌《颂龙旗》,并在正式国歌未出前,暂成为清朝代国歌。每当在国际交往中需要演奏国歌时,便使用该首军歌代替。
宣统三年(1911年)6月20日礼部衙门奏拟订《国乐办法》,并由摄政王载沣批准:[1]
声音之道,本与政通。我朝乐章灿备,莫不上合古制,蔚为盛世元音。际兹环流交会之时,亟宜仰述先漠,专定国乐,以扬盛德,而壮声容。考东西列邦,国乐一经颁定,举凡陆海军队,暨外交公请,无不一律通行;良以全国饮崇,不容歧异也。推我国国乐,迄今未经编制;即前出使大臣曾纪泽所拟,亦未奏定颁行。自陆军部成立以来,则又另制一章,指为国乐,各邦已有传习之者,殊不足以表示尊崇,垂诸久远。查礼部奏请由使臣考求欧洲及日本等国乐谱,兹经咨送前来,臣等详细研求,窃以为我国朝会燕飨所用乐章,典丽面皇,允宜奉为指则,至各国国乐,定义制音,类皆别具本原,自未可舍己从人,轻勤盛典。所有应定国乐,拟请由臣等延聘通才及诸习音乐人员,参酌古今中外乐制,详慎审订,编制专章,奏请钦定颁行。
典礼院随即开始了国乐的制定工作,当时参考了由驻外使节提供的英(《天佑吾王》)、美(《星条旗》)、法(《马赛曲》)、德(《万岁胜利者的桂冠》)、奥(《帝皇颂》)、俄(《天佑沙皇》)、日(《君之代》)国歌。后参照日本、英国国歌的形式制定了国乐《巩金瓯》[1],并评价道:
现今各国国乐,取义选词不相因袭,以尊扬君主休美为主旨者,英吉利、俄罗斯、奥地利等国是也;以纪念重大兵事之声绩为主旨者,法兰西、美利坚等国是也;以酬祷国运之绵长、夸张国威之强盛为主旨者,日本、德意志是也。我国国乐,义取和平,词无夸饰,足与英、日辉映,增光坛坫矣。
宣统三年(1911年)10月4日正式将典礼院选定的《巩金瓯》定为国乐:
典礼院会奏,遵旨编制国乐专章一折;声音之道,与政相通,前因国乐未有专章,谕令礼部各衙门妥慎编制。兹据典礼院会同各该衙门将编制专章缮单呈览,声词尚属壮美,节奏颇为叶和,着即定为国乐,一体遵行。
这首国乐严复作词,溥侗编曲,旋律来自康熙、乾隆年间的宫廷曲调[1],由溥侗改写为新式乐谱。清廷仅称呼为“国乐”,无另作歌名,但一般用首句“巩金瓯”当作歌名。歌词为文言文,用工尺谱记谱。歌词句句押韵,每句字数前后对称(丈)。
歌名
瓯是一种酒器,金瓯是一种金制的酒器,象征着坚不可摧的国家。这些金制的器皿镶嵌著珍珠和宝石,被称为金瓯永固杯,通常被清朝皇室用于祭祀。巩意为“巩固”或“加强”,所以整个歌名可以理解为“加强我们对金瓯的把控(即巩固清廷的江山)”[2][3]。
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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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 1.0 1.1 1.2 钱仁康. 新编世界国歌博览. 上海音乐出版社. 2010: 13 (中文).
- ↑ Ye & Eccles 2007,第453, citing a letter by Yan to Sir Edward Grey dated 16 March 1912页.
- ↑ Ye & Eccles 2007,第4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