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南京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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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江西吉安府泰和县 |
字号 | 字文鸣,号静斋 |
出生 | 成化十一年(1475年) |
逝世 | 嘉靖二十年(1541年) |
配偶 | 萧氏 |
亲属 | |
曾祖陈与彬,祖陈公震 父陈泰,母韦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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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凤梧(1475年—1541年),字文鸣,号静斋。江西吉安府泰和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第二甲第四名进士。[1]授刑部主事。历官湖广提学佥事,擢河南按察使。历云南、山西按察使[2]。
正德末年,武宗驾崩,无子,兴王朱厚熜即位,宦官谷大用前往迎接,所至横暴。唯独陈凤梧不屈。累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镇压矿徒王堂起事。官至南京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嘉靖二十年(1541年)罢归,同年卒。[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