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情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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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标志
主任 朱婉仪
部门资讯
成立年份 2006年
总部 澳门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307-323号中国银行大厦22楼

金融情报办公室葡文Gabinete de Informação Financeira, GIF)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司辖下的部门,于2006年8月8日成立,原属经济财政司下辖部门。于2018年10月16日改隶属保安司。

职责

  • 接收按照第7/2006号行政法规第七条的规定而获提供的资料,并以该等资料建立及维持一资料库;
  • 分析收到的资料,并将怀疑实施清洗黑钱犯罪的活动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举报;
  • 应刑事警察机关、司法当局或其他具预防或遏止清洗黑钱犯罪或资助恐怖主义犯罪职权的实体具说明理由的要求,向该等实体提供协助,尤其是向该等实体提供资料及专业技术支援;
  • 为履行区际协议或任何国际法文书,按上项规定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实体提供或接收来自该等实体关于清洗黑钱犯罪或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资料;
  • 与负责发出指引的公共实体合作,制订和修订反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的指引;
  • 向公众开展有关反清洗黑钱犯罪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方面的推广及教育活动;
  • 每年向经济财政司司长提交一份关于金融情报办公室活动的年度报告。

组织法例

  • 第227/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2006年8月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设立金融情报办公室。- 经2009年3月2日第67/2009号行政长官批示修改。
  • 第187/2015号行政长官批示(2015年7月1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延长金融情报办公室的存续期。
  • 第246/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2018年10月1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第227/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第四款及第十款。

相关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