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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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ourable
Lo Tak-shing
罗德丞

GBM CBE JP
个人资料
出生(1935-01-23)1935年1月23日
香港(英占)
逝世2006年12月11日(2006岁-12-11)(71岁)
 中国香港薄扶林
墓地 中国香港摩星岭昭远坟场
籍贯欧亚混血儿
政党 新香港联盟
配偶Tamara Federova
苏靖文
张慧瑜
亲属罗文锦家族

罗德丞大紫荆勋贤CBEJP(罗马拼音:Lo Tak-Shing,1935年1月23日—2006年12月11日),男,香港法律界人士,行政立法两局议员,有“大罗”之称。曾有意参选第一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但旋因缺乏支持而放弃。

生平

早年生涯

罗德丞生于1935年1月23日,有四名姐姐,一名兄长(早夭),家中排行最小,父亲罗文锦爵士是执业律师,母亲是何东爵士长女何锦姿(Victoria Hotung)。罗德丞早年入读广州岭南小学香港岭南中学皇仁书院,其后入读英国牛津大学瓦德汉学院Wadham College)攻读法律,并获颁授法理学硕士学位。

公职生涯

1960年毕业返港后,罗德丞在罗文锦律师楼(Lo & Lo, Solicitors)担任律师兼高级合伙人,后来分别在恒基兆业太古集团出任董事会副主席和董事一职。在公职方面,罗德丞自1969年至1971年出任香港律师会会长。自1970年至1974年任市政局议员,1974年至1985年获委任立法局议员,自1980年至1985年兼任行政局议员,成为最年轻的行政立法两局议员。他是唯一反对拨款兴建香港地铁的立法局议员[1],亦曾任交通咨询委员会主席。罗德丞后来因为在香港前途谈判问题上不满英方将不给予港人居英权,出资港元50万成立“太平门公司”(Hong Kong Freedom of Movement and Rights of Abode Ltd),协助港人移民,并于1985年2月12日正式宣布辞去行政、立法两局议员职位;亦有指罗辞职与泄露行政局机密有关[1]。1985年1月29日罗德丞携同妻子及友人到访北京,是罗首次踏足中国[2]

转投阵营

罗德丞转而大力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他除了在1986年获委任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又在1992年成为港事顾问,并先后成为特区预委会委员、筹委会委员和和第九、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他因而被指“忽然亲中”、“转軚”。

在1989年,罗德丞与郭志权陈永棋等部分来自“八十九人”工商界《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创立新香港联盟,并自任义务秘书长,提出“一会两局”方案,其中的“分组投票”机制获通过写入《基本法》,另外他的方案也是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讨论的“两院制”前身。

同年11月,他获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接见,翌年2月再获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中南海接见。罗德丞批评港府1,200亿港元玫瑰园新机场计划,逼使港府公开文件及数据;中英终于1991年9月签署《新机场谅解备忘录》。 1991年的香港首次立法局直选时,新港盟派出王敏超搭档张慧燊(罗德丞太太张慧瑜孖生胞妹)出战南区,测试直选水温,惟因地区经验不足而落败。1992年,罗德丞获中国国务院支持,创办《香港之窗》(Window)英文周刊,并于1992年及1995年由中国银行香港分行贷款800万及600万美元(约港币1亿1000万)。香港之窗》于1996年11月停刊。

罗德丞于1996年曾表态有意角逐第一任特首[3]。罗于1995年放弃英国护照,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由于当时香港居民不能轻易申领中国护照,舆论遂质疑中国大陆护照的审批制度是否严密,以及罗是否“走后门”。受此事影响,罗旋因支持度不足而宣布放弃,此后淡出政坛,鲜有论政;但据新港盟总干事高继标在《罗德丞政海浮沉录》(罗德丞传记)所言,其实罗是私下大力支持大法官李福善参选。他亦是首批在回归后获颁授大紫荆勋章的人士。

逝世

2006年10月,罗德丞因心脏病发入院,最终于2006年12月11日在玛丽医院病逝,享年71岁,2006年12月14日遗体下葬位于摩星岭何东家族昭远坟场

家庭

罗德丞于1997年获首任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颁授大紫荆勋章,是首批获勋人士之一

罗德丞具有中国和欧洲血统,平时的爱好包括爱吸烟、打桥牌麻雀,他更曾代表香港参加国际桥牌赛。另外,他曾结婚三次:

  • 首任妻子是Tamara Federova,
  • 第二任是苏靖文,
  • 第三任是富商张祝珊的孙女张慧瑜

罗德丞共育有两子两女,分别名克平、信优、国伦及孔君。

18号车牌

香港自1908年开始发车牌,香港政府将无字头1至20号车牌分配予高官及对社会有贡献人士,当时尚未晋身立法局罗文锦因热心公益而获赠18号车牌。当罗文锦在1959年过世后,18号车牌由其仍在世的儿子罗德丞承继(罗德丞兄长罗德权早逝)。罗德丞将18号车牌先后套用于其凯迪拉克、两辆劳斯莱斯及最后的宾利豪华座驾之上。

1973年罗德丞出任交通咨询委员会主席,向当时港督麦理浩爵士建议实行拍卖特别车牌制度,并规定持有人不能转让车牌,过世后需交回政府,以将收益拨作慈善用途。有关建议获得港府接纳,香港遂在同年5月举行首次车牌拍卖会。

罗德丞没有将18号车牌转到公司名下,以永久拥有该车牌,相反,他却坚特死后要将车牌归还政府。在他身后,运输署在2008年2月23日的拍卖会中拍卖其车牌,结果以破香港纪录的1,650万港元由电子商人张程光投得[4]

荣誉

参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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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东周刊》,第 236期,第46-50页,18号车牌的深情故事,许镇邦 撰文
  5. 岭南大学颁授荣誉博士学位予五位国际及香港杰出人士[永久失效链接]

相关书籍

【罗德丞政海浮沉录】(全文阅读)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