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黎明(1962年5月—),男,甘肃酒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河西学院中文系毕业,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毕业,研究生学历。
生平
1982年7月从河西学院中文系毕业后,在甘肃省酒泉地区行政公署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6月起,在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先后任副处级、正处级秘书。
1996年6月,任国家经贸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1998年7月起,在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先后任改革发展处处长、助理巡视员。2003年5月起,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先后任助理巡视员、副司长。
2008年7月起,历任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2015年2月,任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
2015年8月,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2016年2月,兼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2]。2018年1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3]。
参考文献
- ↑ 工信部总工程师王黎明任青海省副省长 辛国斌不再担任. 中国经济网. [2016-05-25].
- ↑ 青海省副省长王黎明兼任省国资委主任. 中国经济网. [2016-05-25].
-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网易. [2018-01-26].
- ↑ 青海省副省长王黎明任省委常委(简历)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district.ce.cn. [2021-0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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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骆玉林 |
青海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6年2月— |
现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