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咨议局1910年10月至1912年间中国奉天省的咨议局,是当时奉天省的最高议事机构[1]。
历史沿革
日俄战争后,清政府决定效仿日本,改革旧制,力主新政,学习西方共和制、议会制[1]。1907年,清政府开始筹建资政院,是年10月,清政府正式下令模仿西方立宪制国家议会体制,于各省筹设咨议机关[1]。清光绪三十二年,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宣布开始筹办奉天省咨议局。宣统元年九月初一,奉天省咨议局正式成立。1910年新建建筑竣工并投入使用[1]。1912年至1918年间,奉天省咨议局成为当时全省最高的权利机构。此后,奉天咨议局大楼又相继被改为奉天省高等审判庭、检察厅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奉天咨议局大楼由沈阳军区政治部军法处接管。奉天咨议局大楼现归属沈阳市成套电器厂,并被出租用作仓库[1]。
议员
奉天咨议局议员共计53人,其中额定50人,候补3人。[2]
- 议长:吴景濂
- 副议长:孙百斛、袁金铠
- 议员:陈瀛洲、毛椿林、温广泰、永贞、书铭、刘兴甲、张程九、王香山、牟维新、吴国珍、王荫棠、王化宣、鹿鸣、王玉泉、焉泮春、王星原、辛酉山、马芳田、徐珍、王在镐、宋联琦、刘东烺、薛俊升、杜赞宸、英桂、任圣之、齐赓云、张允中、杜培元、董成珠、高瀛海、福珠隆阿、桂森、周连昌、郑宗侨、王文阁、李冠英、惠如霖、萧露恩、董之威、杜燮铨、杨鸿序、华镜堂、殷廷璋、张焕棫、杨云淑、王伯勋、玉德、曾有严、孙绍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