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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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起草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提请审议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1年3月11日
法律效力位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立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现状:施行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是全国人大决定于2021年在香港实施政治制度改革的人大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决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以就香港政治制度进行改革[3]

草案说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于《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中指,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之出台是为了确保“爱国者治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而该决定的做出,与“反修例”运动、本土派“港独”立场、瘫痪立法会、泛民主派策划“初选”、一些国家境外立法机构、驻港领事馆、非政府组织干预中国内政、实施制裁等原因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这些因素严重损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严重挑战宪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权威,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严重破坏香港社会大局稳定,故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以更改香港选举制度,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3]

背景

1984年6月22日至23日,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邓小平于北京会见香港工商界人士访京团及锺士元等香港知名人士。会见期间,邓小平指出,港人治港的界线和标准在于,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4]。这一段话后来被概括为“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原则”,即“爱国者治港”,这一原则贯穿了整部香港基本法的立法过程,其有关“爱国者治港”的论述所反映的是基本法立法原意[5]

2003年,香港特区政府计划对《基本法》23条立法,引发民众抗议,最后政府撤回立法。2019年至2020年“修例风波”期间,有乱港势力策划并实施所谓“预选”,意图实施所谓的“真揽炒十步”,即“反对派”通过选举掌控超过35个立法会议席,阻碍香港特区的政府预算案在内的所有议案,从而利用基本法第四十九至五十二条的规定逼迫特首辞职,并进一步“实现”乱港势力臆想中的中央出手暴力镇压、外国势力介入制裁等目的[3][6]

2021年1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听取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工作汇报时重申,“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的根本原则。2月28日至3月1日,国务院港澳办举办“爱国者治港”座谈会,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表示“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爱国者治港’的原则,要根据香港实际情况设计,形成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选举制度”[7]

《人民日报》于2021年3月4日社署名“钟声”的社论引用韩正的观点指出:改革香港选举,绝不是要不要民主、自由的问题,“而是涉及夺权与反夺权、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的较量”[8]

内容概要

人大决定是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香港基本法香港国安法的有关规定作出。

  1. 改革香港选举制度,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
  2. 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行政长官候任人、立法会较大部分,以及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由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基层、劳工和宗教等界,立法会议员、地区组织代表等界,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等五个界别共1500名委员组成。
  3. 行政长官须获得选举委员会不少于188名委员联合提名,且五个界别中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不少于15名。
  4. 立法会每届90人,通过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三种方式分别选举产生。
  5. 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制定完整资格审查制度机制,确保候选人资格符合香港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和关于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有关法律的规定。
  6. 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7. 特区应当依照本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后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
  8. 行政长官应当就选举制度安排和选举组织等有关重要情况,及时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整体修订的进程

2021年3月4日晚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张业遂表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审议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在凤凰卫视记者问及如何修改选举制度时,张业遂指出:“香港选举制度需要完善,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

2021年3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宣读该决定的草案。王晨表示,香港选举出现的乱象,表明香港的选举制度出现明显漏洞和缺陷,令反中乱港势力有可乘之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及化解风险,建议重新构建选举委员会,扩大香港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确保落实爱国者治港。王晨最后说,此次选举改革将采取“决定+修法”的方式,先由全国人大就完善选举制度作决定,再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按决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之后香港再进行本地立法[3]

落实及执行

注释

  1.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于2021年2月28日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1],《决定(草案)》被列入该议程[2]
  2. 2021年2月27日至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和有关建议的报告》[3]

参考资料

  1.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京闭幕. 新华网. [2021-03-05] (简体中文及简体中文(中国大陆)). 
  2. (两会受权发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新华网. 2021-03-04 [2021-03-05] (简体中文(中国大陆)). 
  3. 3.0 3.1 3.2 3.3 3.4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1-03-05 [2021-03-05]. 
  4.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重要篇目介绍. 人民日报. 1993-11-05: 01. 
    讲话原文参见: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邓小平文选 3.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11 [2021-03-11]. ISBN 978-7-01-001864-5. 
  5. 社评. 重温邓公谈话坚持爱国爱港. 香港大公报 (东方网). 2004-02-20 [2021-03-11]. 
  6. 香港民主派初选为何被指涉嫌颠覆国家政权?. 联合早报. 2021-01-06 [2021-03-05]. 
  7. “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专题研讨会举行 夏宝龙出席并讲话.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1-02-22 [2021-03-06] (简体中文(中国大陆)). 
  8. 钟声. “爱国者治港”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钟声). 人民日报(人民网). 2021-03-14 [2022-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