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日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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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
驻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概要
类型大使馆
地点 日本
地址 日本东京都港区元麻布3丁目4番地33号
使馆信息
所属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大使孔铉佑
网站大使馆官方网站
日语写法
日语原文驻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假名ちゅうにちちゅうかじんみんきょうわこくたいしかん
平文式罗马字Chunichi Chūka Jinmin Kyōwakoku Taishikan
日语旧字体驻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日语:驻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ちゅうにちちゅうかじんみんきょうわこくたいしかん),简称中国驻日大使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外交代表机构

历史

中国中日备忘录贸易办事处驻东京联络处

中国中日备忘录贸易办事处驻东京联络处,是中日邦交正常化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日本国东京都设立的“备忘录贸易”问题涉外处理机关,于1964年8月设立。[1]

该机构最初名为“廖承志办事处驻东京联络事务所”。1964年4月14日至18日,廖承志办事处和高碕办事处就互派代表和互设联络事务所事宜举行会谈。中国方面与会者有孙平化王晓云,日本方面与会者有竹山佑太郎冈崎嘉平太古井喜实大久保任晴,双方就互派代表和互设联络事务所达成协议。双方互设“廖承志办事处驻东京联络事务所”、“高碕办事处驻北京联络事务所”,前者直属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后者直属日本通产省[2]

1964年8月,以孙平化为驻东京联络处首席代表,吴曙东陈抗为代表,康敏林波为随员的中方人员在东京都纪尾井町农研大楼设立“廖承志办事处驻东京联络处”[3]

1968年2月,双方就年度《议定事项》进行谈判时,经过中方提议、日方同意,廖承志办事处和高碕事务所分别更名为“中国中日备忘录贸易办事处”和“日本日中备忘录贸易事务所”。1972年11月27日,在北京饭店举行备忘录贸易闭幕式。1972年12月31日,日本日中备忘录贸易事务所驻北京联络事务所关闭,该所成员一人转入日本驻华大使馆、一人转为日中贸易协会驻北京联络员,其余人员归国。1974年1月21日,中国中日备忘录贸易办事处驻东京联络事务所关闭,机构合并为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商务办事处。[4]

1972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制定的共同声明,两国间的邦交正常化,两国间的大使馆也因而开馆。[5][6]1973年2月1日建馆时暂住在东京千代田区的新大谷饭店,后迁入位于元麻布的原中国驻日大使馆馆址[7]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驻日本大使馆设置下列机构[8]

内设机构

  • 政治处
  • 政策研究处
  • 新闻和公共外交处
  • 文化处
  • 科技处
  • 领事侨务处
  • 商务处
  • 教育处
  • 武官处(国防武官、陆军武官、海军武官)
  • 办公室

总领事馆

历任负责人

历任中国中日备忘录贸易办事处驻东京联络处代表

姓名 任命 到任 免职 离任 备注
孙平化 1964年 1967年4月 1967年4月回国休假,未返回日本[9]
赵自瑞 代表,临时负责联络处工作[9]
许宗茂 代表,临时负责联络处工作[9]
萧向前 1972年5月[9] 1972年7月3日[9]

历任大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特命全权大使

参考资料

  1. 中日关系全书1,辽海出版社,1999年,第499页
  2. 廖承志办事处和高碕办事处关于互派代表并互设联络事务所会谈纪要,人民日报1964年4月20日
  3. 程永明、石其宝,中日经贸关系六十年: (1945-2005),2006年
  4. 蔡成喜,中日备忘录贸易始末,百年潮2002年第11期. [2017-02-21]. 
  5. 《中日联合声明》实现邦交正常化--观点--人民网. opinion.people.com.cn. [2017-06-22]. 
  6. 中日复交谈判回顾. www.china.com.cn. [2017-06-22]. 
  7. 共同社报道:日本外务省十四日决定:《中国驻日大使馆将使用旧台湾大使馆》. 参考消息. 1973-03-17: 4. 
  8. 驻日本总领事馆简介. www.china-embassy.or.jp. [2017-06-22]. 
  9. 9.0 9.1 9.2 9.3 9.4 刘德有,中日邦交正常化前的日日夜夜,纵横2000年第11期

参见

外部链接